山西省解决贫困县农家书屋建设资金问题(总第198期)
更新时间:2012-02-13
2011年5月,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陪同中央领导考察山西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期间,向山西省提出可否由省级财政负担国定贫困县农家书屋工程配套资金的建议。
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长王君、常务副省长李小鹏、副省长张平多次过问,并向省财政厅和新闻出版局做了具体指示。山西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地方负担部分按照省、市、县三级6:3:1的比例配套落实,由于农家书屋工程加速推进,近两年建设任务较为集中,贫困县在资金配套上存在一定困难。在认真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山西省财政厅和新闻出版局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将国定贫困县农家书屋工程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支付的请示。2011年12月8日,山西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据此,山西省35个国定贫困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由省、市两级按7:3共同负担,原定县级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支付,其中2011年配套资金626.6万元由省长预备费追加,2012年配套资金92.3万元列入2012年省级财政预算。
2011年山西省提出实施“农村新五个全覆盖工程”,农家书屋建设被列入其中的重要内容,推动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山西省已建成农家书屋21192家,贫困县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解决了贫困地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最大难题,为2012年实现农家书屋工程全面竣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全国农家书屋工程简报2012年第3期总第1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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