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开展农家书屋复查 确保农家书屋工程圆满竣工的通知》(新出字〔2012〕104号),总署农家书屋办公室也先后对各地农家书屋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暗访,各地按照总署要求,结合本地建设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开展了全面的复查整改。湖南省在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中,坚持各项环节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操作,敢于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敢于向社会公开承诺,切实把“一把手工程”落到了实处。各地在农家书屋复查整改过程中,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真正做到“一把手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工程圆满竣工,交上一份让农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农家书屋工程连续5年纳入湖南省为民办实事项目。2011年湖南省完成农家书屋19818家,全部通过了各级绩效评估部门、为民办实事考核部门、统计部门组织的评估认定,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绩效评估、为民办实事工作组的高度评价。在全省32项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31个省直责任单位中,省新闻出版局被评为2011年度绩效评估先进单位和全省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绩效评估和数据认定工作,先后下发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1]4号)、《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统[2011]61号),文件中明确了包括农家书屋工程在内各项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包括财政投入、配套设施、规章制度、信息系统等方面,并对各级农家书屋建设部门的组织领导、前期工作、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投入、管理工作等指标进行考核评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督查验收为民办实事考核评估认定等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评估的组织、标准、方式、程序、数据报送的时间和内容等各项要求,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新闻出版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督查验收列入工作重点,狠抓落实。
为确保考核数据准确,真实评估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成果,湖南省在开展农家书屋绩效评估、数据认定工作中,严格按照标准,建立基本制度,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绩效评估工作组,对包括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项目在内的所有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进行评估认定;二是始终坚持五项基本制度,即现场检查制度、质量抽查制度、公示制度(即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完成情况及未完工程项目的进度情况及时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综合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是严格按照县市区数据评估认定、市州数据评估认定、省级数据评估认定的三级评估认定程序积极开展工作。
2011年底,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相关部门分10个验收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赴14个市州28个县市区,深入195个农家书屋,对当年建成的农家书屋进行评估认定。通过年终质量抽查情况、民意调查情况、公示反映情况以及日常调度情况各种方式,对全省农家书屋进行评估认定,湖南省委省政府认定全省2011年建成的农家书屋全部达标合格。
来源:全国农家书屋工程简报(第19期 总第214期)
